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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国家级、市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6/11/1 来源:本站 浏览: 次

七、国家级、市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

(一)条件

1.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、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,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、组织和实施。

2.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,利用效果好。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;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不少于每季度一次。

3.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,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,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。

4.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,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受益面广,时效性强。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、参与率高、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,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。

5.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,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,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;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,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。

6.社区科普效果显著,形成爱科学、学科学、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,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。

(二)程序

1.符合《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》条件的社区提交申报材料;

2.县科协、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提出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推荐名单;

3.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县科协、县财政局联合向市科协、市财政局推荐。

(三)报送材料

1.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;

2.相关证明材料。包括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、品牌科普活动简介、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、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;

3.相关活动图片;

4.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预算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