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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石柱县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命名(复查)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6/11/1 来源:本站 浏览: 次

十、石柱县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命名(复查)

(一)条件

1.组织管理

(1)办学思想端正。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重视科技教育工作,重视学生全面发展;将青少年学生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培养,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,纳入学校工作之中。

(2)组织机构健全。学校有领导分管科技教育工作,有工作机构和人员。

(3)计划安排落实。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中有明确具体的科技教育活动内容;学校制定有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
(4)管理制度完善。学校制定有有利于激发、调动教师从事科技教育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规章制度和评价考核方案,管理制度落实。

(5)经费保障到位。学校单列有每年科技教育活动经费,生均不少于10元,并纳入年度预算,做到逐年增长。

(6)档案资料完备。学校每年开展各类科技教育活动的计划、总结、图片、音像等资料齐全、规范,并建立相应的档案。

2.科技教育

(1)重视教师队伍建设。学校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科技教师队伍;有科技教师培养、培训计划和安排;重视学校科技骨干教师队伍(包括科技辅导员队伍)建设,积极支持教师参与校内外科技教育理论研讨、学习培训和竞赛活动;妥善解决科技教师待遇和工作量,为教师从事科技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环境。

(2)落实教育主渠道。学校按教学计划要求,开齐开足科技类课程;积极开展科技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;积极探索学校科技教育选修课设置和科技教育校本课程建设;学校将科技教育效果(成绩)纳入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之中,并逐步建立起学校科技教育评价体系。

(3)健全科技活动组织。学校建立有丰富的科技教育活动兴趣小组,并经常开展活动;活动做到“五有”:有活动计划,有指导教师,有场地设备,有活动总结,有经费保证。

(4)定期开展科技活动。学校每年举办科技活动月(节、周);每学期组织组织学生科技教育活动、科普宣传活动和校外科技实践活动不得少于一次;积极组织科技专家进校园,学生进科研院所,“大手拉小手“活动。

(5)积极参与竞赛活动。学校广泛动员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,学生参与面广,成绩突出。

3.场地设施

(1)重视校内科技场所建设。学校建有必要的科技活动场所、实验室、图书室、计算机室,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,学校科技教育场地基本能满足开展科技教育的需要。

(2)加强校内科普阵地建设。学校建有科普宣传画廊等宣传阵地,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。开设科普教育网上阵地,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学生科技教育活动。

(3)探索校外教育基地建设。学校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科普教育基地等建有校外科技教育挂钩基地,并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活动。

(4)充分发挥科技场馆作用。学校科技教育场地、设施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面向校内外学生和社区群众开放,并积极支持社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。

(二)程序

1.县科协与县教委发布申报(复查)通知;

2.学校申报;

3.县科协和县教委联合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考察;

4.根据资料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,择优确定命名(复查)学校,发布命名(复查)文件,补助工作经费。

(三)报送材料

1.重庆市石柱县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申报(复查)表;

2.重庆市石柱县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评审(复查)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