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发起赛事活动
科协下发有关赛事文件通知
(二)组织开展赛事
各学校组织开展校级赛事活动。选拔优胜选手参加县级比赛。
(三)单位选拔推荐
选拔优胜选手参加县级比赛。
(四)组织开展县级比赛
县科协组织县级比赛,确定本级表彰或参加上一级赛事活动的人选。
(五)表彰奖励(推荐)
县科协向获奖单位或个人下发表彰文件、颁发获奖证书。或推荐参加上一级赛事活动。
渝公网安备 5002400200002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