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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7/4/1 来源: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浏览: 次

国科发火【2017】67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,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 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32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53号)的有关部署,2017年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国家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(以下简称大赛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大赛秉承“政府引导、公益支持、市场机制”的模式,引导、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,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,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,积极打造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众扶平台。 

  二、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、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、科技日报社、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、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承办。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,主要要求如下: 

  (一)大赛分地方赛、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。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,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总决赛。全国总决赛分新材料、新能源及节能环保、生物医药、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、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六个行业比赛。 

  (二)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。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(www.cxcyds.com)报名参赛。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,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。 

  (三)大赛采用公开透明、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,除地方赛的初赛可采用会议或网络书面评审外,地方赛、全国总决赛的比赛均采用现场答辩、当场出分数的评选方式。 

  (四)大赛广泛聚集政策、技术、金融、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,运用论坛沙龙、培训辅导、融资路演、银行授信、专业对接等方式,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。 

  (五)大赛设立专业赛事,促进港澳台创业交流、军转民技术转移以及新能源汽车、第三代半导体、创客、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创新创业。各专业赛与地方赛、全国总决赛相互独立,赛事单独举行、组织方案另行发布。 

  三、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赛企业资格审查、尽职调查等组织工作,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举办本地区地方赛,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是否举办地方赛情况函告科技部火炬中心。 

  四、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、国家高新区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等单位积极宣传大赛,认真组织企业参加比赛,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,并形成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。 

  联 系 人:科技部火炬中心 孙德江,闫天羽 

  电 话:010-88656212,88656211 

  传 真:010-88656219 

  电子邮箱:sundj@ctp.gov.cn,yantianyu@ctp.gov.cn 

  技术支持:010-88656381,886563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