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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乡镇街道科协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及企事业科协工作考核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6/12/23 来源:本站 浏览: 次

石科协发〔2016〕92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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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乡镇街道科协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及企事业科协工作考核的通知

各乡镇街道科协、企事业科协,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:

为了推进全县科协系统深化改革,提高科协工作整体水平,经研究,拟对乡镇街道、企事业科协,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工作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原则

2016年度的考评工作坚持“量化考核、强化基础,突出重点、注重特色”的原则。通过考核工作,达到总结工作、交流经验、激励发展的目的。

二、考核范围

各乡镇街道、企事业科协,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。

三、考核机构

县科协成立2016年度科协(学会)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科协党组书记、主席颜学凯同志担任,县科协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,办公室、综合部为成员单位。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协综合部,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

考核总分值为100分,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。

五、考核方式及要求

2016年度科协(学会)工作考核按照单位自评、部门评议、领导小组审定等步骤进行。

1.单位自评。各考核单位对照相关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,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、评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(其中,工作总结和评分表需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;相关佐证材料请报送电子件,如无电子件可以拍照或扫描)报县科协,未报送单位不参加本次考核。

2.部门评议。考核领导小组协调县科协相关部室根据考核内容、评分标准以及各考核单位的自评情况对各考核单位进行初步评分,形成初评意见。

3.领导小组审定。初评意见报县科协2016年度科协(学会)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确定考核等次意见。其中,考核等次分为一等、二等、三等。并将乡镇街道实绩折算后导入乡镇党政目标考核党的建设群团分值。学会考核实绩作为提升学会能力建设补助依据。

联系人:综合部  龙  瑜  303594859@qq.com

办公室  代征宇  2871713290@qq.com 

附件:

    1.  附件1 2016年乡镇街道、企事业科协工作考核自评表.docx

    2. 石柱县县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2016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.doc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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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23日